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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5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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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移动
首先本人在该单位工作大于六个月小于一年,工资(入司谈的工资)实际构成是基本工资加20%绩效,绩效按季度发放。周五接人事部通知,由于优化调整组织架构(无非就是变相裁员),要把我辞退立刻走人不到(本人没有违规违纪)。喊我先写关于辞职申请:内容是接公司,本人被辞退,协商一致,说只给我赔偿一个月,我肯定不干,赔偿协议都没拟好盖章件一式两份给我,喊我先写辞职,那我不成了自动离职了。但在没协商好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公司已经把我工号删除,并把我移除工作微信群。毕竟年底了,用钱的地方比较多,因此来问几个问题:
1、在没协商好的情况下,公司把我工号删除,公司是否已经单面违约?
2、赔偿金补偿是不是应该N+1?
3、赔偿金是按年度平均工资还是按入司谈的工资核算?(据说都成立,入司工资在没扣除五险一金毕竟要多近2000元/月)
4、四季度的绩效(10、11、12),毕竟现在已经12月中旬了,加上前期加班未调休,12月也基本上算满月了,我要求发放10、11月绩效(也是3000多)合理不?但公司让我赔偿金和绩效二选一。
5、正规公平公正公开的辞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到底如何才能保障我的最大利益不受损失?
6、先拿到公司的赔偿协议后,是不是还是要交一份辞职申请,这样对我领取补偿有没有影响?
7、还有什么注意事项?毕竟都是打工出来挣钱养家,都不容易。请专家前来赐教并指点迷津,感谢!
下周一继续去协商,撕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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