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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idari 发表于 2021-12-16 17:13 本帖最后由 solidari 于 2021-12-16 17:14 编辑 都是假公寓 土地性质明确了商服用地,公寓式办公 其实就是40年办公房 ,给你们看一下真公寓产权证件 明确了城镇住宅用地/公寓这种纯70年住宅限购的价格也是那种假公寓每平方差距几倍的..
mc3098 发表于 2021-12-16 18:58 住人没人管,不代表就合法! 2017-123文件已经明确了商办不可以用来居住。 如果需要通过违法违规来实现合同目的,那么就存在不合法性。 也就是说,我无法合法的居住,而销售方中介方都宣传可以居住就存在欺骗欺诈。 无论撤销还是解除,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hitjiyue 发表于 2021-12-16 19:17 你这个就扯远了,政府规定我支持,现实是上亿人口都住在这类型房子里,你说不合法就不合法? 就算是都非法居住,那跟你这个交易也没有直接关联性。 白纸黑字签字按手印那么多,都不算么? 等于是,你去买摩托车,然后卖摩托的说成都可以随便骑。结果你买完之后发现成都交警要管,你的意思你要去起诉卖摩托的商家虚假宣传?
mc3098 发表于 2021-12-16 19:06 我的意思是,2017-4以前至少房本上提现了公寓几个字,且实际也是水电气三通,政府也是半推半就支持了。算是某种意义上半合法的居住产权。 2017-4以后,文件明确了不可以居住,严禁加装燃气及烟道设施,你要强行住,虽然没管,但至少不合法。 我本来就是买来居住,开发商及中介宣传的也是按居住打造的样板间及楼书文案,设计带功能划分的户型图。 这就是明显的货不对板。比较我买的时候是期房。普通老百姓对于房子的判断更多的是广告及样板间。开发商利用信息不对等,混淆隐瞒重要事实,才导致合同签订。 所以,本次起诉就是依据欺诈撤销,或者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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