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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6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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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民间流传公寓房的说法并非没有依据!
真公寓分两种
一种由于冬天日常时间短的住宅为公寓,产权70年!
另一种就是商服用地上的商住两用公寓!产权40年!
40年产权的商品房,的的确确存在"商住两用"情况!(见文末图)并不是说40年产权一定登记为"办公"!
但区分真公寓还是"伪公寓"的关键在于"城规办2017-123号"文件,严禁商业类房产用于居住!(文件出台时间2017年4月)
也就是说,2017年4月以前已经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商办类产品,是可以居住的,是真正的商兼住的40年产权"公寓"这类项目大多数水电气三通!
自此以后取证或在售新商办产品,均为纯"办公"产品!不得接入天然气,严禁加烟道!不得用于居住!即"伪公寓"
大量的开发商以及中介,在明知"城规办2017-123"文件发布的情况下,仍然吹嘘2017年4月以后的商办产品为公寓!不是无知就是坏! 故意混淆视听企图欺诈! 不接受反驳!上图!
双流区航空港成都新天地小区
(这个小区,住宅和公寓并存)只是产权时间一个70一个40,水电气均为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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