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咨询下
不懂就问,老板名下注册了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名下其中一家公司,但是经常会为名下另外一家公司干活,这样合法么https://appimg.52ch.net/pic/20231213/1702479244678701263.jpg
劳务派遣? 这个重要么? 发工资就是行 我国的各行业不都这样吗?
街头巡逻的辅警、处理大厅的小妹、法院的法警书记员、医院的护士、地铁的站务员安检员、铁路的列车员、民航的空姐、还有通信、银行、石油、电力……不都是跟皮包公司签合同,人在大单位上班吗?
充分体现了制度的无比优越。 wjpower 发表于 2023-12-13 22:58
这个重要么?
也不属于劳务派遣,这周为另外公司出差,出差了一周,本来打算周末回去,结果让周末继续呆在这里,没有同意,所以回去得不得把我辞退了先问问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 吃货@未泯 ̄﹌ ̄ 发表于 2023-12-13 23:05
发工资就是行
没发两份工资哟 属于混合用工,可以的 这个要看你签订的合同啊。合同有工作地址和内容。不过个人觉得既然做了这家公司的事那就没有做宁外一家公司的事,那么不都是做一件事吗?没什么冲突嘛! 我个人觉得,你只要有确着的证据能证明,你现在干的活是另家公司的,就可以不怕老板开除,也可以告老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