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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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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转弯车辆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在多个案例中,转弯车辆因未遵守“转弯让直行”的原则而导致事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或全责。例如,在案例中,张建某驾驶小型轿车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被认定为主要责任。
2. 追尾事故:如果直行车辆撞击了左转车辆的后部位置,则该情况被判定为追尾事故,直行车辆需负主要责任。
3. 超车导致事故:同向行驶中,如果直行车辆试图超车导致事故,直行车辆需承担较大责任。
4. 多车道情况下的责任判定:在有多条车道的情况下,若左转车辆在右车道左转时被直行车辆撞到侧面,则左转车辆需要负责更多。
5. 相对或两侧行驶状态的责任判定:当两辆车呈相对或两侧行驶状态时,左转车辆通常需要承担更大比例的交通事故责任。
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综上所述,转弯车辆在同向行驶中与直行车辆发生事故时,通常情况下,转弯车辆需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全责,除非有其他特殊情况。这些判定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具体的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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