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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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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我之前也养狗的,博美老走后再也没有养了,不过有时候真心怕它闯祸,一岁的时候用老虎钳直接给它把牙尖夹断了,因为挂伤个小口子最撇都要700多。何况那种大型犬,很多年前我之前也养过40多斤的大狗,在老家到时候,遛狗的时候老母亲根本拉不住 。所以那个真的可以参考一下机动车交强险嘛,小型犬,中型犬,大型犬每年按犬种强制缴纳犬只强制保险费,缴纳情况的纳入征信系统,购买或领养后到当地城管登记,安乐死或者转赠也要登记销户,这样遗弃狗狗的现象也会少很多,受伤的人也能得到妥善赔付,而且城管也能有份收入,积极性应该很高。至于没有相关凭证的,城管统一按无主狗狗做无害化处理吧,敢耍泼的伪狗主人直接行政拘留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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