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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6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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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的说我外柔内刚,宁折不弯……(请自行脑补《无间道》里曾志伟在庙里讲话的场面)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吃喝的朋友来给我做工作,想让我在某起案件上做让步,志哥综合案子的实际情况,没有答应。
对于吃喝上来的朋友,志哥确实有亲近感,但亲近归亲近,还是应以不损害当事人利益为前提。
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有些同学对律师行业有偏见,可能因为有过相关不好的经历吧。我们这一行,如果立场不坚定,确实会伤害当事人的利益。
郭德刚说,身在公门里,必定好修行。他说的是衙门里的事,放律师身上也合适。
记得刚当律师那会儿,就遇到对方当事人是我一同学,找朋友、找同行来跟我说情,但他们根本提的方案并不合理(大概是赔偿医疗费再给几千块营养费之类的),没法和解,只能拒绝。那个案子其实后面还整挺复杂,报案后公安不予立案,我们提起刑事自诉,法院立案后对方才慌了,怕坐牢,又找了个认识的律师来沟通,把包括残疾赔偿在内的全部赔偿金都给了。
就这样,志哥不好说话的名声算是在同学圈传开了。但同学遇到事情,很多还是愿意来找我。但那位被告的哥们没有哈。
其实很多案子也不是不可以谈,只是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方案。适时、适当的和解既可以保护当事人权益,也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
说说这起案子吧:十多年前被执行人一起交通事故撞死了这边的儿子(先是植物人后来去世,蛮惨),因为车险买得少(三者好像20万?),保险赔偿之外被执行人还要承担40万元出头。其实这人之前在做小生意,强制执行期间就摆烂了,付得很少(十年间只付了2万多块?),这个金额对普通人而言也没有履行诚意对吧?她采取的就是老赖的常规手段,财产不走自己账户什么,法院一般确实没什么办法。曾经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了解到一个她使用的账户年流水都超过20万了,但她不承认,一时没办法。
后来志哥查到她的安置房正在办证,立马查封,她才急了,找人来做工作,其中就包括一位认识多年的吃喝网友。
但她当时提的方案是只给判决本金剩余的金额。可这十年,迟延履行的利息都20多万了啊……如果她执行之初来和解,哪怕是掌握房子线索前来和解,在执行前景不乐观的情况下,我方当事人都可能会让步。
此一时,彼一时。
现在查封了房子,哪怕变现金额有限,也没理由放弃全部利息,对吧?我方只能拒绝。
前段时间,我们到执行局评估房产价值的时候,经过当面沟通,综合考虑执行周期、难度和房产客观价值、预留金额等多方面因素,我方同意只收取10万出头的利息。
今天,执行案款支付完毕。
说起来,这还不是我执行最久的案子。
至于吃喝上其他朋友的执行未结案子,也有一些。
执行案件,遇到这种不配合的,确实是场持久战,没有财产线索,不容易啊……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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