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反馈,在小微商户“小朋友0.0”那里消费时,双方经微信沟通达成买卖意向,商家主动提出买家支付定金,买家在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支付定金后,商家采取不立即收取的方式“锁定意向买家”,等到交易时才告诉买家不能交付,并以“没有收取定金红包”为由撤销“定金交易”。
为了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减少在定金交易形式上的漏洞被商家利用,我们根据CH的实际情况和交易场景,出台一版“CH解释”:
一、定金的定性和履约要求: 1、“微信红包定金”是双方口头协议的契约化表达,由于微信红包发出后不能单方撤回的特性,对方无论是否收取也不影响对“定金”的有效认定; 2、商家在收取定金后,无法按期交付商品的,应当征求买家同意进行延期交付,并视情况对买家进行延期补偿(如定金金额10%的红包、赠品、赠送服务等); 3、确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的交易,商户应当对定金进行双倍退回买家,例:买家支付200元微信红包定金,商家应当在退回200元的同时额外再支付200元,合计400元。
二、定金的数额:我们建议定金以微信红包上限,即最高200元。
三、其他: 1、定金备注交易,如:iPhone 12定金; 2、发出定金红包后、出发前往交易前,提醒商户履约; 3、商户在描述二手商品的配件时,需要明确配件是原厂还是赠送的副产;也希望大家买二手电子产品时,降低原厂配件的期望值,因为很少有人连同配件一起卖东西给商家的,毕竟配件(充电线等)是可以复用到下一代产品的,现在苹果手机新机器都不配充电器了哈。
最后,大家关心前面提到的案例是如何处理的。 商家按照上面的步骤先是做了定金赔偿,后征得买家同意延期一天交付,今天已完成交易。虽然在我们的干预下有及时的补救措施,但这依然不影响我们对商户的批评甚至处罚。这就是细化这个定金交易的出发点,批评、处罚不是针对单一案例的目的,让更多人的交易受益于规则,才是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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