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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9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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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案号:【(2020)冀01民终12616号】
本案是一件关于驾车意外险的案例,货车司机在关车门时从车上坠下,司机在抢救无效死亡后,保险公司做出了拒赔通知。
案情介绍
基本案情
投保:运输公司为旗下的车辆投保驾车意外险,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险金20万元,住院津贴1.8万元。王涛(化名)为运输公司雇佣的司机,为被保险人之一。
出险:根据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显示,2020年2月25日晚,王涛驾驶货车到某地送货。期间,王涛从货车的副驾驶门处摔下,于次日7点被路人发现后报警,后来王涛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辗转多家医院,最终救治无效,于2月28日凌晨死亡。医院的死亡记录显示死亡原因:右基底节区脑出血破入脑室,脑疝导致心跳呼吸中枢功能衰竭。
理赔:3月2日,王涛家属通过运输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王涛的死亡并非意外伤害,而是突发疾病导致,属于保险免责;而且未及时报险,导致无法查明事故原因,所以拒绝赔付保险金。王涛家属不同意保险公司理赔结果,多次商议无果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王涛的死亡是否属于意外?
法院审理:
保险公司认为
根据医院的死亡证明,其中未显示王涛死于意外,也不显示王涛的死亡是由于摔下来导致的。现证据证明其死亡是因自身疾病造成,属于“急性病”导致摔落死亡,而不是因摔致死。而且王涛在救治过程中,其家属拒绝手术治疗是造成王涛死亡的重要原因。
家属认为
1、王涛拥有A2驾驶证,身体必然健康。根据规定,如果身体条件存在异常,则驾驶证的审验不能通过;
2、由于车辆副驾驶门完全打开,距车体达1.4米,关门时整个人身体会探出车外,由于门距太大、光脚、大冷天门框滑,王涛重心不稳滑落摔下车,后脑着地,由于地面全是钢渣块,造成颅内出血死亡。
3、根据诊断证明书显示:王涛被诊断为脑出血时对组织急性占位,同时会导致颅压升高,造成呕吐。这些可以说明王涛的死亡是因为意外摔倒导致的。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
1、 根据医院的出具的死亡记录显示,右基底节区脑出血破入脑室,脑疝导致心跳呼吸中枢功能衰竭。由此可以说明王涛的死亡原因是摔倒引起脑出血导致。保险公司认为王涛的死亡不是因其摔下而致死,而是属于“急性病”导致死亡,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 2020年2月26日发生事故,王涛于28日死亡,其家属于3月2日报险,且保险合同中未对报险时间作出约定,故保险公司称王涛家属未及时报险,导致无法查明事故原因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件结果:被保险人王涛的死亡,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赔付原告保险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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