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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2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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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去年11月,我本来在左转车道,左转灯亮时遇到前方车辆发生故障阻碍通行,我先向右越过实线走直行车道再向左再次越过实线左转弯,被电子眼记录了!判定为,未遵守交通禁止标线违章行驶,记3分,罚100。
我去12123申诉撤销。理由:遇到前方车辆故障影响通行时,可以在安全前提下借道行驶。
结果,被拒绝了。说不符合法定可免除情形。
今年3月我去分局换证时顺便去了下申诉科申诉了下,他们说已受理喊我等通知。
像这种被拒绝了,你会选择继续申诉还是直接放弃认罚了事???
像我这样被拒绝了再去申诉,算不算所谓的,杠???
我本来在左转车道的红车前面,面包车后面。走了半个S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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