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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3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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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jin2001 发表于 2020-07-13 15:44
其实这是两个概念;你连政府的公告都没搞清楚,他住的是他姐姐的房子,他的单位房被姐姐拿去出租.不能简单的认为他住在他姐姐家就不需要房子了..拿私人房子来说事更不合适,他那个房子原单位分配的,这种事情就更复杂点,牵涉到历史改制破产各种政策说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原单位分给他的房子即使没有产权也有终身使用权的..他这个事情的通告怪异的地方在于政府说他签了合同自己没去领补偿,然而如果他自己自愿签了又哪里需要去强拆他的房子呢???我有个不靠谱的揣测哈,是不是他签的时候谁谁谁忽悠他申请公租房,然后后头公租房申请失败他感觉上当了才导致这事????我不知道你们大成都政策是咋样的,但是德阳这边如果是以前租住的公房户,如果拆迁的话还是另选公房给你,拆迁补偿还是有的.不是说公房拆了你就自谋出路了.
分析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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