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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30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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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LZ有两套房,可不可以这样操作: 夫妻+小朋友户口在房产A,老人户口在房产B,然后把老人家利用房产B独立落户在房产B上面,这样按家庭算,房产A的一家三口算一个家庭单位,房产B的老人家算一个家庭单位,相当于两个家庭各有一套房。你的房票就出来了。
以上操作是我的预计思路,因为我也快要面临和你同样的问题,就是不知道按照政策 ,上面的方案行得通不?
或者赠送房产B给老人,让老人家利用房产B获得单独户主身份?
因为我的理解“老年人投靠子女不能获得买房资格”这个政策是建立在 老年人投靠到子女的户头,同在一个户口本,共用一个房产地址门牌的假设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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