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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24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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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论坛上讨论过关于疫情期间免房租的事情,结果自己也遇到求了。之前对方电话联系过2次,1月份第一次申请的时候还比较客气,问是否能免2个月房租,然后那时候我也没一口否决,出于托管考虑,就答应了减免1个月的租金。2月底的时候对方又电话询问能否再免1个月。这时候我很明确的告知不会在进行免租了。毕竟银行不会免我的利息。结果对方今天直接发了告知函,想听一下各位大佬的意见呢,如果真的自己遇到这种情况咋个处理呢? (2月份最后一次电话联系的时候还提过解约一事,我还是很正式的告知对方如解约需要支付违约金)
业主租金暂停支付提示函
至:
尊敬的业主,您好!首先向您致以真诚的问候,身体健康!感谢您信任我公司,将您的房屋出租给我公司,用于公寓出租经营。
2020年春节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疫情日趋严重,中央及各地政府都紧急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并启动一级响应。一级响应期间,暂停一切大型活动,旅游、酒店民宿、餐饮等行业作为人口密集型行业,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及疫情扩散风险,均要求采取停业、歇业等措施。民宿经营也不可避免地遭受巨大的冲击。因此次疫情这一不可抗力因素,根据贵我双方签署的原合同第10.1条、11.4条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双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此,我公司将不予支付贵方自2020年 2 月 1 日至2020年 3 月 31 日,共计 2个月的租金。(如该月份租金已支付的,我公司将有权从下季度应付租金中直接扣减)
贵我双方一直合作良好,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待疫情爆发期过后,合同正常履行期内,我公司承诺将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向您支付租金收益。
四川斯维登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空港国际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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