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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4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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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医保用药分为:甲类,乙类,丙类,
其中甲类全报,乙类报百分之80,丙类不报,
这个基本很多人都知道,也是人伤赔案的焦点。车险人伤赔案除了赔医药费,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赔:误工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费,营养费,伤残赔偿,以及精神损失费。
对于不够评残的案子,如果医疗费用不高(相对具体受伤情况来说),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拿医药费做文章,一来医院对甲类药有考核,二来皮外伤一类的甲类药比例本来就高。司机或者伤者提出异议,认真比对明细,保险公司想搞一刀切也不容易。所以,保险公司学聪了,就拿其他费用做文章,一般拿误工费和护理费,这些核定天数和核定金额做文章。在保险法框架下,保险公司按照社保和纳税来核定误工费。所以,案子走调解,保险公司更容易在误工和护理的核定金额和时间做文章。就是本来想医疗费拿来扣点的,结果变通了下拿其他项目来扣除出来。
任何案子处理都是需要建立在案子本身实际情况下。逻辑关系的基础是案子具体案子本身。
如图所示,这个案子里头,误工和护理金额明显问题,成都本地医院本地医院护工最低150一天,等级高一点的200一天,这个明显被砍了(只核定了80),一般核定是120一天。误工费100一天也偏低。误工费按照社保,100一天也偏低(这个低了不止30)。精神损失费也没有体现。对于脚趾母骨折,医疗费偏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好意思去扣医疗费的自费。就顺其自然的说不扣,显得很“耿直”,其实算盘比哪个都打的好。这样方便拿其他费用来减少损失。
对于保险公司显得“耿直”,但是实际让让你认这样或者降低赔偿标准的事情,我建议当事人遇到情况后,多喝水,然后借上厕所出来尿遁,然后求援。
当事人处理类似问题,不要试图撒“大包围”的方式去布局,“撒大包围”只适合遇到严重人伤的伤者或者司机,毕竟需要处理和防范问题很多,问题需要一个个解决。处理这种不需要评残,伤不算太重的,核心在于解决具体的某个问题。比如“喊你认些什么,某些钱不赔或者少陪”。这些都是很具体的问题。
当事人遇到问题尿遁,也是在给自己赢得回旋余地。签字画押就很难推翻了。
寿险不在讨论之中,寿险保费高,不像财险和车险有自费药的说法,垫付医药费很很简单。所以不在本文包含的范围。
本文总共两个案子,着重说第一个(图一图二),图三是另外一个案子,也是类似的情况。单个例子,不好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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