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连续3天腹泻, 或许就是因为一份薯条下垫的吸油纸…… 8月17日下午,成都市民张先生在成都高新区银泰中心7楼的we house餐厅就餐时,薯条表面出现白色绒毛,究其原因,可能是薯条下垫的吸油纸。现场,商家无法提供吸油纸的来源、许可证、合格证等信息,也未做正面回应。
张先生就此事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到现场进行核查。 薯条附着白色绒毛,竟是吸油纸掉“毛毛”。 这是张先生第二次到这家店消费,“没想到竟然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20日上午11时,者跟随张先生来到位于成都高新区银泰中心7楼的we house餐厅。 现场从张先生提供的当天点单小票上看到:8月17日下午17时35分,他在该店609号桌点了一个拼盘套餐和一份牛肉沙拉。而出现问题的薯条,就在那个拼盘套餐里。
张先生介绍,薯条端上来的时候,他就看到有类似白色绒毛的物体黏在薯条上,“不过,我当时以为是撒在薯条上的佐料,就没有多想。”
就在他快把一份薯条吃完时,他发现垫薯条用的吸油纸边缘也在飘着类似的白色绒毛。于是他拿起吸油纸用手触摸了一下,手上就沾了几根白色绒毛,再用力一搓,“绒毛掉得更厉害了。”
商家称不清楚 现场未能提供相关资质 “为何在薯条上会有白色绒毛?”张先生立即找到当时店里自称姓阳的女主管。
张先生告诉我们,当时阳主管表示,她也不清楚这个问题。当张先生提出要看该吸油纸的包装、生产厂家及合格证时,张先生在现场等了一个多小时,商家都未能提供。
张先生说:“当天该主管只是从后厨拿了一个牛皮纸的包装,说吸油纸就是用这个牛皮纸装的。”张先生现场向记者展示了该牛皮纸,上面无任何产品标识和字样。
20日这天,张先生现场也带来了当天用的吸油纸。看到,该吸油纸跟普通吸油纸没什么两样,但稍用力接触,的确会有白色绒毛出现。
对于张先生吃了不明绒毛之后,身体若出现问题该如何解决?
在张先生提供当天的视频中,记者看到,该阳姓主管表示将全权负责。
张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回去之后,18日凌晨3-4点,他出现了腹泻等情况。据张先生表述,“腹泻十多次,整个人都疲了。”为此,他还向单位请了一个月的病假。
他此次腹泻是否由头一天的不明绒毛导致的?
他表示怀疑。18日一早,张先生就腹泻一事给阳主管发微信,截至发稿,其未作回复。
从腹泻到现在已经3天了,虽然腹泻比第一天好了些,张先生依旧感觉身体不适,20日下午到医院去做了检查。他提供给记者的一份就诊记录显示,检查结果显示为急性肠胃炎,“医生希望我多休息、再多观察。”张先生说。
商家发来2016年检验报告
曾想私下解决
现场未能出示吸油纸的相关资质,而就在张先生离开现场后,商家又通过微信给他发来了两份报告。
一份是关于“桂林奇峰纸业有限公司”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显示有效期至2020年1月25日;另一份,是由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出具的关于“桂林奇峰纸业有限公司”食品包装用半透明纸的检验报告。报告中显示,检验样品的生产日期和收样日期均为2016年11月21日,检验日期是从2016年11月25日至29日。记者从检验报告上看到,各项检验指标均显示“合格”。
拨打检验报告上的电话,桂林市产品质量检验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检验所来说,是送样来,我们就检验。而检验报告一般情况下,有效期是一年。”那这份2016年的报告,如果确为张先生当天薯条中使用的吸油纸厂家提供,那这份报告是否权威、有效呢?对此,向we house店核实,店方未做回应。
张先生还透露,事发当天,该店老板还试图通过私下赔偿解决,但张先生不同意。他表示,“不是说钱的事情,如果身体真的因此出现问题,该赔偿就要赔偿。更重要的是,要看店方对于此事的处理态度,以及有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如果不重视,那其他消费者再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办?”张先生说,希望店家和主管部门能给消费者一个说法。
街道办事处:
餐厅合法,下一步将调查取证
20日上午,记者也陪同张先生来到属地桂溪街道办事处。
桂溪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管负责人孙虎告诉我们,19日,消费者也曾来到现场反映:在银泰中心某餐饮店内用餐后,出现腹痛、腹泻的情况,怀疑是其食品包装材料出了问题。
孙虎介绍,他们随即派出两名具有丰富食品调查经验的监督人员,对消费者口述的内容进行了有效的甄别。且部门已在昨日进行合议,进行了前期工作的准备,包括:查询了“食品接触用纸 ”相关国标等。
孙虎说,他们也排查了该(餐厅)的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有食品经营从业的资格。
在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该店经营者名称为高新区朴桐餐饮店。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有效期至2022年9月24日。因此,就目前来看,该店的经营主体是合法的。
孙虎介绍,他们将针对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进一步查证。若查证后发现确有此类情况,他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予以处罚。“至于是否有问题,还需等调查之后才能认定。”下一步,他们将通过调取监控、现场印证等手段,进行调查取证。
律师: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
应适用食品安全法
在《食品安全法》上,对于食品的包装是否有相关要求?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邱文锋律师表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应当适用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若餐饮商家无法提供包装材料的生产许可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应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
违反本法规定,消费者因此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江露仙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看经营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 二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食品外包装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内容;
·三看食品的生产日期或保质期;
·四看产品标签,是否标明“QS”认证标志;
·五看食品的色泽,选购色泽自然的商品;
·六看散装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
·七看食品价格,不要被“低价”“促销”等现象所诱惑而放松警惕性;
·八看经营者的诚信度,注意提高食品消费安全防范意识。消费者要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凭据,如出现问题可作为投诉或申诉的重要依据,当发现买到假劣食品后,可以凭购货票据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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