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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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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交通事故几乎是我们律师最常见的咨询,志哥早期代理的案件中,交通事故占比较高。近年来,这方面的案件处理得少了些,大概与某些律师通过医院提前介入有关。各有各的门路,志哥也不做评价。
再说了,普通的案件,确实也看不出律师的差距,等志哥有空再就目前正在代理的吃喝网友一起交通事故再审案件给大家谈谈。
今天,先就最近第四次开庭的一起案件,吐个槽。主要是替我方当事人憋屈,不吐不快。
吐槽之前,大家先要有个意识:客观上的事实和法律上能查明的事实,是两回事,相关当事人不承认而又没有证据佐证还原的客观事实,无法还原为法律上的事实。
本案的客观事实:我方当事人是货车车主,在进入高速后行驶了短距离后被后面的一辆小轿车追尾,后车撞击货车左后方,直接把载有货物的货车撞至侧翻。后车上有两人,驾驶员没事,副驾受伤(植物人)。事故发生后,后车驾驶员当场对货车驾驶员道歉,称自己打瞌睡了。报警后,在警车上当事警官聊起来,后车驾驶员也口头表示自己困了。货车这方觉得责任很清楚,被追尾嘛,也没想自行固定证据什么的。到后来问题来了:后车副驾成植物人,如果后车全责或主责,后车的保险公司只需要赔5万元乘客险,其它损失由没什么履行能力的年轻驾驶员承担(车都是借的),而前车虽然除了交强险外还有50万商业险,但如果无责的话根本动不了这个钱。所以,伤者家属一直在找交警队,导致交警一直不划分责任。拖到最后没法了,交警根本就不划分责任,直接出了个事故证明书!最后伤者方当然起诉到了法院。
法律事实:法院处理阶段,后车驾驶员不承认自己打瞌睡,交警的笔录也没这方面的记载。伤者家属当然是让人同情的,植物人嘛。法院经过考量,一审判决后车四成责任,前车六成责任,理由是前车进入高速过程中观察不力。前车一审委托的是其它律师,因为不服一审判决,找到志哥提起上诉。志哥看了全案证据,很同情前车,但尽管他说的都是事实,却苦于没有任何证据。后车驾驶员红口白牙,弄死不承认疲劳驾驶也没办法。二审的法官还是很负责任的,开庭后接受志哥建议,亲自到金堂交警队找当时的警官核实后车司机到底有没有口头承认疲劳驾驶(打瞌睡)。结果,当事警官为了摆拖自己的责任,推说忘了,记不到了。。。没办法,维持原判。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本案中,由于伤者成了植物人,损失很大,如果不把前车拉进来,保险公司只赔偿5万元乘客险,其余赔偿款的落实基本无望。把前车弄成主责,能从保险公司拿的赔偿款就多了60多万!何乐而不为?前车本来过错不大,就因为保额较高,阴差阳错地成了主责,超出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车主个人还得背上一笔债务,憋屈地背了个锅,可谓“怀璧有罪”的典型了。
目前该案开庭数次(庭审过程中因伤者去世终结一次),就人身损害赔偿方面,法院一审判令货车在保险范围外赔偿15万元,现志哥已代理提起上诉,估计后续还有财产赔偿事宜陆续开庭。志哥替我方当事人憋屈之余,唯有尽量减少损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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