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成都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内容如下: 今天下午4点35分左右,@成都气象 微博发布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成都市气象台联合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
今日举行的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家会商会上,专家分析, 过去三天,成都市空气质量均为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空气质量整体处于转差态势中。
据预报,11月6日-8日,成都市仍以多云天气为主,风速较小,南风频率高,无明显降水,出现逆温可能性较大,不利于污染物的扩散;9日白天可能出现一次降水过程,具有一定改善效果。
根据数值预报和人工预报综合判断,11月6日-8日空气质量等级为轻度至中度污染,9日-10日受弱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可改善到良至轻度污染。
根据预报结果,已达到启动黄色预警条件,成都将于11月8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悉,此次启动的黄色预警为三级响应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据此前报道,10月30日上午举行的市政府第171次常务会上, 市环保局报请审定《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送审稿)》, 会议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新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是如何划分的?
将预警分级划成了哪几个等级?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统一划分为四个等级, 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根据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黄色)》的通知要求,为缓解大气污染,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和《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交管局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预警(黄色)临时交通管理措施,自2017年11月8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
具体交通管理措施包括,全天24小时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此外,在工作日6:00至22:00,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G4201(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将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尾号“1”和“6”,星期二限尾号“2”和“7”;星期三限尾号“3”和“8”;星期四限尾号“4”和“9”;星期五限尾号“5”和“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