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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0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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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主要看见有人在吃喝上说用:可以用掌上电力充费丰水期电价返可以返还,告诉大家返还的真实原因
近日,供电公司营业网点前去充值电费的市民比平时多了好多,这引起了营业厅工作人员的注意;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许多人听说说供电公司正在搞活动,存电费送电费,存越多送越多。而事实并非如此。
事实真相是:
自2017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根据四川省发改委文件,对四川电网 “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含与直供区同价的“子改分”公司、全资及控股供电公司居民用户)试行丰水期(6-10月)电能替代电价,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采用市场化方式代居民用户采购丰水期富余电量。
丰水期居民用户电能替代下移电费规则:对月用电量在181千瓦时至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15元/千瓦时(即由每千瓦时0.6224元下移为0.4724元),月用电量高于280千瓦时部分的电价下移0.20元/千瓦时(即由每千瓦时0.8224元下移为0.6224元)。用户电表上电价保持不变,月下移优惠电费通过退费的方式在用户下次交费时系统下发至电卡。
例如,市民张大爷家7月份一家人月用电量为250千瓦时,那181千瓦时至250千瓦时之间的70千瓦时电量执行价为0.4724元/千瓦时,因为电表上实际收费电价依然为0.6224元/千瓦时,而优惠的0.15元/千瓦时,即下移优惠10.5元将在下一次充值电费时一并返还到居民用户的电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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