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老公”近日在媒体上正式回应自己关于拒绝当万达集团的接班人问题。主持人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王思聪迟疑了几秒钟,表情耐人寻味。主持人不要脸地开玩笑说,你不接,我可以接啊。 王思聪谈接班万达:不是随便一句话就能回答的 王健林目前个人财富达到2150亿人民币,位居中国首富。万达集团资产达6900亿人民币,也是位居中国房地产前列,目前有商业地产、高级酒店、旅游投资、文化产业、连锁百货五大产业。 王思聪在谈话中提到了对于职业经理人团队的认识和理解,近年来,王思聪活跃于社交媒体平台,顶着首富独生子的光环,更是风光无限,他个人独特的风格和能力也是逐渐被主流媒体认可和报道,在很多的访谈中,王思聪对于关于万达集团继承的话题都是谨言慎行。不会给任何媒体任何一个捕风捉影的机会。社会影响越大,责任就越大。万达对于王思聪来说不仅仅是一份家族产业,更多的是父辈企业家团队的心血与奋斗,接管肯定也不是一句话。由此,也可以看出来王思聪也是有自己内心独到的见解和计划的。 那王思聪口中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在法律层面上的意义又何在呢?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似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具有压倒性的控制力,而现实往往并非如此。在股份公司中股份往往相对分散,在不具有控股股东的情况下,相对的大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人数量通常不具有明显优势,股东对按人头表决的董事会难免束手无策。如之前国美公司陈晓团队通过董事会与新入资的贝恩资本达成协议确保其团队在公司的执行权,否则国美将承担巨额的违约责任。只拥有国美1.47%股份的经理人陈晓强化自身地位的方式合法性虽值得商榷,但公司职业经理人操纵董事会为个人谋求公司所有者意愿之外的利益的情形已经很好地展现出来了。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都规定公司经理对公司具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两项义务,但应当注意的是,将公司事务放手交由职业经理人管理,一旦缺乏监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经理人的行为脱离正常经营轨道的可能性便大大提高。将对职业经理人的约束仅仅建立在思想道德和职业责任感上显然是远远不够的,经理人如果缺乏主人翁意识,在公司经营中便倾向于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哪怕是一种博弈也会冒险尝试。追求短期利益,具有所谓的“创新意识”带来的不利益尚在其次,违法违规操作给公司带来的危害才是灾难性的。 虽然企业聘请职业经理人可能存在以上风险,但不能因噎废食、放弃聘用,而应该采取“疑人要用、用人要疑”的策略。拥有好的体制机制从中润滑,职业经理人一定可以为企业发展注入不竭的新鲜血液。 看到这里,不得不说,王思聪在企业管理和市场竞争上不是封建的富二代心态,他的态度与时俱进,不仅在年轻的时候尽量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解年轻人市场,更在父辈企业管理上谨言慎行,对于我们很多年轻人来说都是值得学习的榜样! 文中法律观点来自顶呱呱顶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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