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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1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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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首先,根据我买卖房屋的个人经验,我强调几点注意事项,(不足的请大家补充)
1、看房:
看房不需要房主本人出面,可以在物管、中介、门卫室拿钥匙去看,看了喜欢再约房主本人谈交易价格、交易方式(房屋所有人是否同意按揭等)
2、签订合同前对房屋状态的了解
①签订合同的人是否是房主本人,房屋共用情况的话那么共有夫妻双方到场签署《存量房屋买卖协议》;
②房屋是否有查封、抵押等情况,
一定要在签合同前,喊卖家提供房屋信息(地址楼栋号,业主名字)找能进系统的人查一下(房屋中介、房管局的熟人都可以查),
或者双方去房产中心,用卖家身份证在自助查询机器上打印房屋摘要(上面有房屋详细信息、有无冻结、查封、抵押等信息)
③涉及户口的,确认房屋上有无户口,如有,约定好什么时候迁走。
④涉及学位的,双方对6年内没有使用学位配额的约定和违约处理。
确认以上信息后,才可以有签订合同、缴纳定金的前提。
3、过户
根据合同要求过户,不详说。
针对营门口那个22万的公寓买卖,我说一下我的看法,估计双方看到我的话都会不咋个高兴
如果让我们忽略掉所有的细枝末节的解释。
我就一句:我就奇怪了,
一个愿意卖
一个确实愿意买
咋个买卖不成还吵架了呢?
诚然卖家的要求是买家基于安全考虑无法接受的,但是买个东西在愿意卖、愿意卖的情况下就不能商量出一个都能接受的方式解决吗?
我带着诚意卖,你必须接受我的卖法;
我带着诚意和现金从XX来,你应该按照我的要求来卖。
我觉得这都有问题,买卖就是一个谈判的过程,最后互相让步才行。
中介被吐槽这么厉害,这个行业之所以存在、而且还成为一个从业人员很多的行业,不是没有道理的。
以后你们签合同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就来吃喝的会议室签吧,好茶管够,离房产交易中心也近,查询个房屋摘要也方便!庄严的签下合同并宣誓信守承诺、永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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