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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3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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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承蒙各位网友不弃,推荐这位网友向志哥咨询。
刚才和他聊了一下,上来发个帖子摆两句。
首先,明确一点,这种人伤事故,垫钱治疗已经不是司机法律上的义务了。相信,很多老司机都知道这个。
现在法制在进步。
连交警也没有太强硬的手段让司机垫钱。以前还能扣车,现在扣车也不能那么随意了,一般完成检验就得放车,也不需要伤者签字,除非伤者向法院申请保全(当然,这时其实车主也有应对的办法)。
垫钱,尤其是在责任划分之前垫钱,志哥建议不超过一万元。
当然,要是你自愿垫更多,那你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一个闪光的人,一个大写的人。。。
只是,试问,如果责任划分下来,伤者就是全责,垫了的钱找谁退去?还能退出来吗?
回到这个事故,网友老实,垫了八万多医疗费,扣除一定比例的自费药由司机自行承担,保险公司大概可以给司机报6万多的费用。
而反观伤者,估计咨询过律师,老年人即使构成伤残,残疾赔偿金也不高,更何况交通事故伤残标准很高,不一定能评上残。与其起诉司机,主张剩下为数不多的赔偿(没有后继治疗费的话万把块钱),不如故意不配合司机理赔,以此向司机施压,以争取超出法定标准的赔偿。
招术烂了点,应该如何应对呢?
要么拖着,看谁更沉不住气。要是伤者等不及了,起诉到法院,问题就简单了。
要么主动,但那比较考验律师的业务水平,因为手头的证据尚不足以完成保险合同之诉,得绕个圈子把举证固定落实一些才行。
具体操作得看情况,多说无宜。
末了,再发发牢骚吧:
今天下午和一位老友小聚,谈及某位喜欢假大空、吹嘘关系的后辈,志哥曾代理相对方与之对簿公堂,发现其连重要诉讼请求都明显遗漏,水平着实一般,只是顾及其颜面(当然也为维护我方当事人之权益),不好当场说破。据说近年拉了一个团队,高调宣传,包装成所谓知名大状,业务不少,接案秘笈全靠吹嘘与这个法院熟悉那个法院如何,反正吹牛不上税,又不需要写进合同。反观正当执业的律师,生存现状却不容乐观。言语之间,老友竟蒙生退意,对奋斗十多年的律师生涯已无留恋。志哥颇为感慨,这或许就是所谓的劣币驱逐良币吧。
唉,不知道志哥能坚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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