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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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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机顶盒之前的光纤,就是8元一个月的,6年没有用了,今天接到电话说我已经欠费72个月,我说我当年改用了电信的光纤电视,并向楼下的广电服务站报停了。广电的客户说他们那里没有资料,并要我用6年前与电信签订的光纤电视协议作为停用时间的凭证。并扬言光纤和房产是捆绑在一起的,未交的光纤费是有滞纳金,意思我还是听懂了:不交钱,收房子!滞纳金利滚利。其实也不是啥子好大的事情,问题是6年前我与电信签订的光纤协议早就不在了,房子也租出去了?也早没有用电信的光纤了。这个欠费是必须要去缴吗?警察叔叔会找上门吗?个人银行账号会被冻结吗?求助万能的吃喝!!跪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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