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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1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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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我打不过对方,于是拿了一把菜刀。”田某说,他对着张某一阵乱砍,后来,张某倒地了。田某看到张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这才慌了神,把菜刀扔在房间内,换了一条裤子,带着妻子一起逃跑。
一名住同一楼的工友,一度被吵架声惊醒,隐约听到田某说“太欺负人了”。之后,张某拼命喊救命,还似乎说了声“你饶了我吧”。该工友害怕出事,于是打电话叫来了老板。老板等人上楼发现,三楼房门紧闭,打开后,众人均倒吸了一口冷气:只见张某躺在地上,已经没有了气息,脖子上有一道很大的口子,地上全是血。
看了原文有这个细节,十有八九就是这个工友的证言弄成无期了,因为按这个说法明显QJ犯停止侵害,并且认怂了。不然当事人就三个,一个已经挂了,一个是你婆娘,还不是随便你咋个说。
不过我还是认为判无期确实太重了,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防卫过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多判个十年顶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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