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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3-15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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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第三张照片显示宝马车后窗关着。司机穿的不是红色衣服。除非带的是红色袖套。第四张照片显示交警扬起右手,而宝马车窗的反光条清晰可见,由此证明并不是车内人员伸手拖拽交警。如果是车内人员伸手拖拽交警,车光反光条肯定会被遮住部分区域。
第五张照片显示交警扬起的右手越过宝马车窗的反光条,所以反光条部分区域呈黑色。
建议有兴趣的TX,把第四张照片和第五张照片另存到桌面。通过左右键观看,会看见交警扬手的过程。
一切仅凭从视频得出的结论。最后还是以官方解释为准。
和气讨论。谢谢!
借用搜狐网友的一个疑问:
假如交警没有抓住汽车B柱,而是抓住了驾驶员的手臂或者衣服。造成驾驶员无法控制方向盘,冲向人群。造成无辜死伤。结局又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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