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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4-8-2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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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联通
上大学期间,在2008年3月26日,当时准备在广元市利州区工商银行办理了储蓄卡,但当时工作人员推荐我办理工行的“猪卡”,只说这个卡取款和存款都不用手续费,并没有说这是张信用卡,当时和很多同学一起就办理了一张,其实我办卡目的只是用来家里寄钱做生活费,毕业后就一直没有用,并且卡早已丢失。
毕业很多年以后,2012年10月份左右银行才打我电话给我,说我欠银行钱,我才知道是因为当时跨行取款要收取5元的手续费,而取完款后卡里只有4.9元了,超支了1毛钱的透支,但是我本人当时不知道啊,银行也没有给我发短信提醒,1毛钱的透支累积到现在欠款40多元,当时就已经交清欠款,并且2012年11月销户;
直到最近要买房需要贷款,就在网上查了一些贷款的基本要求,说要个人信用良好才能贷款,所以就去到中国人民银行打印了这张个人信用报告,一查询才知道,当时在学校办理的那张卡产生了29个月的逾期超过90天,当时办卡的工商银行职员也并没有解释清楚,现在造成我本人的信用不良记录,对我今后的买房贷款造成了非常巨大的影响!
不良记录已经存在,现在要怎么处理?才能对我以后的生活不产生影响?因为这个大部分是工商银行的责任,为了完成任务,欺骗当时还是学生的我们。我们以为只是办张普通的卡,竟然成了信用卡! 有吃喝朋友帮忙提个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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