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不晓得
发表于 2022-6-15 23:42
正确做法那是不是别个打我一巴掌,我就躺下报警,然后就是各种头昏要赔偿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wa.png
三分勾手
发表于 2022-6-15 23:43
如果绿衣男子刚好被一瓶子或者一榔头打死了,后面继续发生,如何界定?
这事的舆论,明显有团伙在推动的
纯粹误会
发表于 2022-6-15 23:44
大丰开茶坊的安Q 发表于 2022-6-15 23:41
互殴这种畸形的辞令应该取消!
一,鼓励人做懦夫;
二,被打者选择放弃正当防卫!
这个观点是你在看完全文以后形成的哇
纯粹误会
发表于 2022-6-15 23:46
三分勾手 发表于 2022-6-15 23:43
如果绿衣男子刚好被一瓶子或者一榔头打死了,后面继续发生,如何界定?
这事的舆论,明显有团伙在推动的 ...
没有发生的事情不予假如如果 来讨论
说有团伙在推动这个不好评价
有证据证明有人在推动但没违法
也不能说别人啥子
大丰开茶坊的安Q
发表于 2022-6-16 00:02
纯粹误会 发表于 2022-06-15 23:44
这个观点是你在看完全文以后形成的哇
VB复制粘贴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wulian.png
宝马是条狗
发表于 2022-6-16 00:03
所以有人当街施暴,没有人敢去见义勇为。
我不在线
发表于 2022-6-16 00:03
大丰开茶坊的安Q
发表于 2022-6-16 00:04
纯粹误会 发表于 2022-06-15 23:44
这个观点是你在看完全文以后形成的哇
创立“互殴”的人是懒政,1我懒得判断你们之间的对错,2你们“互殴”增加了我工作量给我找麻烦。所以各打50板。
sunakqj
发表于 2022-6-16 00:08
大丰开茶坊的安Q 发表于 2022-6-15 23:41
互殴这种畸形的辞令应该取消!
一,鼓励人做懦夫;
二,被打者选择放弃正当防卫!
这些年,消灭了见义勇为。
那些年,学校里都在提倡,呵呵。
二手玫瑰
发表于 2022-6-16 00:18
我怎么判断一巴掌后对方下一步是打那里?会不会危及我的生命?也就是说我要清晰的感受到死亡临界点的时候才能还手,那个时候还手个串串,冷静、理智、客观的感受一巴掌后到死亡的过程,这挺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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