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拱嘴
发表于 2021-11-23 15:57
张德志律师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qianchao3423
发表于 2021-11-23 15:58
这才是真正的律师应该发的贴,不像有的拿着律师资格证,就把自己当大状
张德志律师
发表于 2021-11-23 16:05
烟水寒 发表于 2021-11-23 15:39
志哥整的巴适
还不够巴适啊,你朋友那个判得我不服气,但没办法,现在全国法院都这么判了。
有空写点东西抨击下这个错误审判的思路。
张德志律师
发表于 2021-11-23 16:06
Realhan 发表于 2021-11-23 15:57
责任认定书还可以法院改判啊?
当然啊,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法院可以不采纳的。
法院几乎是纠错的最终程序。
xagona
发表于 2021-11-23 16:10
顶一个
蜀都本本
发表于 2021-11-23 16:23
挽回损失好几万
长衫赵子龍
发表于 2021-11-23 16:31
顶起,
几何1985
发表于 2021-11-23 16:35
我一直很喜欢张律师
张德志律师
发表于 2021-11-23 16:41
几何1985 发表于 2021-11-23 16:35
我一直很喜欢张律师
那个,你是富婆就好了。。。
骑乌龟追奔驰
发表于 2021-11-23 16:47
老年人了,无论听力还是反应力都不适合骑电瓶车了,为自己为他人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