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险公司拒赔理由
XX 保险公司拒赔的核心依据是被保险人李XX的癌症未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癌症确诊需满足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这一条件。保险公司认为,虽然李XX经重庆市肿瘤医院门诊部诊断为食管恶性肿瘤、食管中段癌,但缺少病理学检查这一关键环节。病理学检查是医学上确诊癌症最为权威和准确的方式之一,通过对病变组织进行病理切片、显微镜观察等一系列专业操作,能够从细胞层面确定肿瘤的性质、类型等关键信息。在本案中,由于没有病理学检查结果,保险公司无法确切认定李XX所患疾病完全符合保险合同中对癌症的定义和赔付标准,所以做出了不予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理赔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