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10-15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师范大学
仲裁开庭时公司没一句真话,净喜欢满嘴跑火车,尤其是在劳动仲裁开庭的时候,喜欢搞些小动作
这几乎是每位遇到劳动纠纷的小伙伴,都担心的问题,一是因为遇到烂公司了,二是对劳动仲裁不了解,不清楚哪些事实由谁举证,什么证据有用,什么样的证据没有用。
这里大家记住,劳动仲裁是用证据来说话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不要还没开始就自己吓自己。
一、请被申请人拿出证据原件,如果没有证据原件,被申请人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如果被申请人提出的证据全是复印件,没有原件,我们对被申请人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都不予以认可。
在开庭时没有证据原件的,对方可以拒绝对此证据进行质证。
二、证据没有合法来源,没有事实的依据,也没有关联性,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这些证据三性均不认可。
如果一方没有提交证据原件,那么另一方对该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予认可,因为该证据可能存在伪造、变造的可能。
当对方拿出你从未见过的证据,我们可以向裁判表明,这是对方单方面制作的证据,我对其真实性表示质疑,并请求法庭进一步审查。
如果一方没有提供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如果是原告未提供,法官应驳回原告的请求。
三、被申请人有两年的举证义务,如果被申请人没有在举证义务期内完成举证义务,应该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超出举证期限并无法说明合理理由的,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四、被申请人所陈述的事实与本案无关,申请人不予回复。
记住,不是说的越多越好,抓住重点,精准打击才是仲裁胜诉的保障。
如果觉得对方反驳的内容与本案无关,可以直接指出,对方所述与本案无直接关联,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
友情提示:发言及回复仅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