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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3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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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去年接到某网友亲属的咨询,咨询其在四川省人民医院手术引发损害后果的事宜,经过短暂沟通后,患者基于信任,决定委托志哥代理该案。
志哥暂时谢绝了委托人的好意,在与合作的法医分析过病案等材料,发现医方确实可能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在告知相关风险后,正式接受委托代理本案。
在与医院沟通无果后,志哥代理患者依法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之诉,该案于去年9月开庭。
近日,青羊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省医院的责任比例为65%,判令其赔偿患者约25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办案后记:医疗事故具有相当的专业性,相关过错的认定也较为复杂,甚至院方有些过错未必和伤害后果有因果关系,有些伤害是由于自身体质或疾病造成,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另外,志哥不建议通过医闹等非法途径维权,已有被处罚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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