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因为嫌弃邻居家具加工厂吵闹影响到“玩网络游戏”,身为军事迷的王某专门跑到巴基斯坦买了四支手枪准备“报复邻居”,通过中间人,王某用四千多元人民币购买了四支手枪,“老板还送了200发子弹”。王某称,四支枪支有型号为P22的“名枪”,还有产自土耳其、意大利的。家人却以为他去了新疆打工。回国途中,王某打消了报复念头,中巴边境红其拉甫口岸回国。车子开到一半,王某告诉司机自己要去外面拍照片,“稍后马上回来”,说服司机暂时停车。他拿着枪支走到附近一处没有人的山谷打枪,山谷里响起一阵枪响。当巴基斯坦警方闻声而来,将王某挡获时,王某的子弹还没有打完。原来,司机起了疑心,向当地警方报了警。警方当场从王某身上搜出上述枪支弹药。2016年6月23日,王某被巴基斯坦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罪分别判处4年和5年监禁。不过,考虑到国际法上的通常做法,法院判令在判决生效后将其驱逐出境。但王某不服,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2017年7月31日,巴基斯坦内政部在新疆红其拉甫口岸将王某移交中方。2017年12月,王某回到崇州。 1月18日,记者从崇州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承办了这样一起案件,这也是崇州首例涉外刑事案件。经过严格的审查,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排除了王某涉及恐怖主义的可能性。最终崇州检察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批捕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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