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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7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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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成都一男子邹某在办公室内,多次向其女同事食用的水和食物中投放含有甲睾酮(一种雄性激素)的物质,持续时间长达数月,对其身体造成损害。2015年12月,公安机关对邹某开展调查,经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5月,邹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经查,被害人林某在邹某投放药物之初,就发现水杯中的水有苦味,但一直以为是杯子的问题,更换数个水杯后,渐渐习惯这个味道。数月之后,林某发现自己体毛变密,声音男性化,脸上长痘,月经数月未至,来到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多次检查之后发现,林某体内雄性激素偏高。林某经单位同事提醒,通过查看办公室监控,发现邹某多次趁林某不在办公室时,向林某的饭菜、水杯中注射不明液体。邹某谎称注射的对身体无任何影响的某口服药,并称这样做的目的是想和林某开玩笑。林某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在走访有关药物成分鉴定机构,提供林某在医院检查的相关报告后,锁定了药物的成分范围,后经药物成分鉴定,印证系长期服用甲睾酮的物质致林某身体异常。林某的损伤程度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2016年11月11日,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邹某,2016年12月15日成都高新区检察院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为准确指控犯罪,帮助法庭查明犯罪事实,两名鉴定人到庭作证。2017年5月,邹某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药物致人伤害的刑事案件,在生活中发生不多,包括被害人在内的大多数群众由于对药物的特性不太了解,对于身体出现的变化也不会意识到是有人故意为之,一般不会想到报案,一定程度上给处心积虑的犯罪嫌疑人助涨了侥幸心理。希望社会大众要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对于身体的不正常变化,要查找自身原因及外界原因,不给犯罪分子或犯罪得逞的机会。
天府早报记者 冯浕
(小编配图,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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