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5-5-6 03:51
来自手机
|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师范大学
上面有两位兄弟说到第7条,我也不懂是什么意思,总之就是大家口水撕逼,键盘打仗,图个口舌之快。刚才又到新浪看了下,那个原贴楼主不服气,还专门对第七条做了解释,我也粘过来,请大家继续喷。请注意不要喷我哈,喷他。
我再补充一点,关于第七条。有人说我第七条在宣扬暴力,不,我只陈述一个可能的事实。这个事情的本质,应该分成两部分,即开车斗气是一件事,打人又是一件事。女方突然变道,而男方跟下去进入辅路,如果男方本来不是要走辅路,仅仅因为女方变道干扰了自己,就临时改变路线去斗气,那么,可以认为此后的所有过错,本由男方起意造成。女方的驾驶习惯不好,平日估计也比较放肆,所以不肯收敛而和男方互别,这是她的过错。违反了交通规则,或者甚至危害了交通安全,该教育就教育,该处置就处置。但男方如果起意在先,行动上又你来我往,他的责任恐不在女方之下,他有什么理由去把责任归结于女方?网贴大多骂女人该打,恐怕主要出于对女方驾驶习惯的愤怒。第二个方面,打人,则完全逾越了道德底线,触犯了法律。有些人喜欢谈论美国如何,我举一件事。去年9月,美国职棒联盟巴尔的摩的球员赖斯在电梯里口角,打女友,被监控拍到,只一下就把女友打晕。结果视频泄露,当即被解除合同,同时被联盟无限期禁赛。仅这一个动作,就让他身败名裂,同时他以家暴面临刑事起诉。当时,在美国影响最大的日间脱口秀上,一对职棒兄弟被问及此事,哥哥直接说,如果被打的是我的姐妹,则事情不会这么了结。言下之意不用多说。我没有鼓吹以牙还牙,但我必须承认,人有要求正义的本能。某些行为触犯了基本的人道底线,人们会本能要求平等。这个男车主打这个女车主,行为要恶劣十倍,后果至少严重五倍。他如果面对的是个散打运动员,他敢动手吗?他就是个打女人的懦夫!这个女车主是个十恶不赦的坏人,必须要他如此连番拳打脚踢致人骨折昏迷呕吐吗?他的行为完全超越了道德的限度,会被直接解除工作合同,为整个社会舆论唾弃,并在任何国家都将受到刑事检控。而在我们的网络上,面对如此一片众口声声,说打得好,该打,该往死里打,我不怀疑你们的立场说你们是水军,或者怀疑你们的判断能力是否正常,难道要我怀疑你们的良知是否还在?如果基本的良知都不在了,我们还讨论什么,还有必要讨论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