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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1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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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今天有空,发个帖子,也算给吃喝网友扯个回销。
金钱是人性的试金石。
美色亦然。
今天单讲金钱。
这两年,成都房价进入疯魔状态,面对疯狂上涨的房价,一纸合同已经很难让卖房者的心态保持平衡了。于是乎,以各种手段毁约、涨价的卖家开始冒头了。志哥代理了一些涉及这种卖家的案件。
1、吃喝上一美女设计师就遇到了这种无良卖家。合同签了定金也交了,不久后房子开始涨价。卖家以各种方式制造交易风险,其发的大招之一是声称有多方债务房产随时会被查封、已收到传票等等。这种情况下,买家到了约定的首付款时间也不敢付款,而是在跟卖家继续沟通。卖家以此为由反诬买家违约,要求解除合同。作为吃喝网友,她在这里还发过帖子,但不知怎么找不到了,有网友找到的可以发来看看。
委托志哥后,我们查封了这套房产,起诉要求卖家按原价继续履行合同。卖家提起了反诉。拖了蛮长的时间,因为和承办法官就某些法律规定的理解有出入,我们还产生过争执。期间卖家上满了各种出尔反尔撒泼打滚的闹剧。法院抓住买家没按时付款的瑕疵,搞了很多次调解,最后调解结案,当时市场价已涨价超过50万的房子,多付了十多万购房款(其实之前有一次志哥已经跟卖家谈好只多付几万块和解,可后来卖家在法院又反悔了)。就这个调解结果而言,志哥是憋屈的,但也算避免了未知判决可能存在的风险吧。
2、另一案子结果还好一些。市区的房子,卖家因涨价违约(卖家没有出面签字,但通过电子邮件确认过合同)。这个案子里买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我们同样要求原价继续履行合同,法院调解不下来,判决支持我们的请求。这套房子前后差价就大了,不细说了。
3、还有些案子正在审理过程中,有的因为合同本身没签好,志哥代理起诉要求卖家返还定金并赔偿因房屋涨价而产生的差价损失。判决没下来,不好妄言,但志哥的信心还是有的。
那么,志哥代理过毁约的卖家吗?
呃,只能说,志哥接待过一些前来咨询的卖家,答复大方向比较统一:在买家没有违约情节、合同不存在无效或效力待认定的情况下,建议继续履行合同。也许因为答复三观太正了,到目前还没有毁约的卖家来找我,哈哈哈。。。
打完收工,就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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