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6-22 21:07
|
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5月初,一吃喝网友微信找到志哥,询问他的一起股权转让纠纷,他是受让方。
通过微信看了下资料,这次股权转让很有点意思:转让方在合同中对现有股东的实际注资额进行了隐瞒,实际注资额不到合同载明的一半,导致吃喝er对公司实际情况和前景产生误判;吃喝er按常理说应该转给出让方的股权转让款全数转入了公司的对公账户;吃喝er在公司只领固定工资;吃喝er基本没参与公司管理;公司在大股东的操作下运营了一年多,于去年初垮了,分文不剩无残值,如果注销之类的估计还得补几万元税费;吃喝er至今没有登记为公司股东……
通过分析,志哥认为:虽然可以要求变更成公司登记股东但那是找死;建议解除《股权转让协议》,以对方根本违约为由要求其全额退款、支付违约金。
几天后安排好时间面基、办委托手续,志哥也明确告知了此案的风险和对方可能的反驳证据。
第二周起诉立案。
法院定于6月21日开庭。
比较不好意思的是,开庭时间跟志哥在北京一中院临时决定还没法调期的庭审时间冲突了,只好委托多年的搭档李律师代为出庭。在此郑重道歉,本来基于信任委托志哥,但临门一脚换人了,志哥也不想啊。。。当然,开庭前志哥和搭档也进行了仔细分析和推演,熟悉了案情和风险。
昨天开庭,庭上一切顺利,法庭也基本认可对方违约,最终组织调解成功,对方返还90%的股权转让款。
比较讽刺的是,委托志哥前,吃喝er与对方协商提出退60%的方案,对方整死不干。。。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友情提示:发言及回复仅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