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提高

2015-6-9 09:37| 发布者: 吃喝小编编 |来自: 天府早报

摘要: 会议决定,我省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1250元、1400元,分别调整为1260元、1380元、1500元,平均上调幅度为10.4%,比去年上调幅度低4.1个百分点。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每小时11.5元、13.2元、 ...
7月1日起开始实行平均上调幅度10.4%
       早报讯 (四川日报记者 胡彦殊)6月8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上调幅度10.4%
       会议认为,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对于有效应对消费物价上涨,提振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培育消费新亮点与拉动内需、促进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决定,我省2015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1250元、1400元,分别调整为1260元、1380元、1500元,平均上调幅度为10.4%,比去年上调幅度低4.1个百分点。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由每小时11.5元、13.2元、14.6元,分别调整为每小时13.2元、14.4元、15.7元,平均上调幅度为10.5%,比去年上调幅度低4.6个百分点。
       会议要求各市(州)根据本地实际选择不同的档次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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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去年平均工资51681元
       成都市统计局网站6月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681元,增长9.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7.9%。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9827元,增长8.8%;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3201元,增长8.9%。
(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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