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早报记者龚琼
租房提取一年可以提取两次,申请资料取消完税证明,成都市户籍职工离职后户籍迁出成都可办理离职提取……记者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相关部委的文件要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修订稿)》和《关于放宽成都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多项提取政策将于5月4日起作出调整。

租房
更高额 提取金额可不受“限”
细则:以实际已支付租金为准,不受最高限额限制“我市从2010年就开通了租房提取业务,截至目前已经为39370名无房职工提取公积金3.95亿元。此次政策调整中,租房提取的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手续也更简化了。”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调整后,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申请办理两次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调整前,职工办理租房提取还需要本人及配偶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一年之内也只能申请提取一次,调整后公积金对无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更大。”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最高限额目前为15000元。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以实际已支付租金为准,不受最高限额限制。
更简化 不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
细则:主要提供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为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租房提取职工不再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了解,调整后,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业务办理资料主要为身份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配租协议和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
更自由 提取取消“一年内办理”时间限制
细则: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申请提取即可
据了解,购房提取是指职工购房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使用商业贷款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现有的政策,职工办理购房提取需要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此次调整,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办理购房提取取消了“12个月内”的时间限制。
政策调整后,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后申请提取即可;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新建商品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之日后申请即可。
同时,新建商品房购房提取额度调整为“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新业务 离职后户籍迁出可办理离职提取
细则:迁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成都市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成都或者户籍迁出成都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转移到就职地开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成都公积金中心为此新开设离职提取业务。
该业务是指非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可一次性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同一职工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间隔不能小于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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