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以“非工作期间+无证驾驶”拒赔,无视国家规定与调查缺失
【情景再现】
2023年3月22日,中国共产党某地委员会组织部作为投保人,为285名党员(含闫某)投保了团体人身保险。该保险计划覆盖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补贴团体医疗保险,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的保额为23万元。
【出险经过】
2023年10月6日,被保险人闫某在村委会门口执行工作任务时,驾驶铲车进行推土作业,过程中不幸发生意外,导致当场死亡。
【拒赔理由】
事故发生后,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向受益人送达了理赔通知书,以存在免责事由为由,决定不予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闫某发生意外的时间并非在保险合同约定的工作期间内(实际为节假日工作,保险公司以此为由主张非工作期间),且闫某无铲车驾驶证和特种机械操作证,在驾驶铲车过程中发生翻车导致死亡,属于合同明确约定的免责情形。
【案例分析】
保险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明确包括意外保险责任和工作期间意外保险责任。这意味着,只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无论该意外是否发生在传统意义上的“工作期间”,均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以非工作期间为由拒赔,与保险条款的约定不符。
铲车操作资质:
铲车并不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中,因此,铲车驾驶员无需按照特种设备的相关规定取得操作证。
此外,保险公司也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驾驶铲车需要特定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以闫某无证驾驶为由拒赔,缺乏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非工作期间和无证驾驶为由拒赔,均与保险条款的约定及实际情况不符。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向受益人支付意外伤害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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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地址https://52chapp.scshua.cn/mag/circle/v1/forum/threadWapPage?tid=4492163&themecolor=d59013&circle_id=112 应该出具法律条文,保险公司拒赔,经由法院审理后败诉的,应当双倍赔偿,不然保险公司动不动就拒赔,欺负老实人。 观阴打湿 发表于 2025-05-27 11:20
应该出具法律条文,保险公司拒赔,经由法院审理后败诉的,应当双倍赔偿,不然保险公司动不动就拒赔,欺负老实人。
应该的 保险公司之所以有恃无恐 就是因为败诉后大不了赔付应该赔的钱 不会有多余的损失 观阴打湿 发表于 2025-05-27 11:20
应该出具法律条文,保险公司拒赔,经由法院审理后败诉的,应当双倍赔偿,不然保险公司动不动就拒赔,欺负老实人。
现在投诉都不好使了,退保灰产大规模使用12378,说实同比增加了很多倍。这就造成了12378热线基本报废。普通用户没法智取,只有诉讼了。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061.png。保险公司再给你说申请,还有走流程,基本都是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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