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的时候我朋友去了的,我听了后就觉得无法理解不可思议。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朋友虽然晚交了几次房租,但最终都是交了的。最后1次的房租也是跟物业沟通过拿押金来抵扣(刚好能抵扣完)。
我朋友唯一的昏招就是听了另外一个朋友的建议,去年4月搬离后6月就把公司给注销了(物业是5月份起诉的我朋友公司),然后法院判的时候被告就不是公司法人而是自然人,法官认为朋友有恶意注销公司的嫌疑且注销公司的时候也没有如实告知有债务纠纷没有处理完。
抛开拆除费合理性不说,单单凭借这个就额外出3万多的房租和违约金,确实有点冤
积极应诉才是重点。 齐头并进 发表于 2024-2-28 17:53
这个要看看当年签的合同吧
合同是物业标准的制式合同,有40多页,里面有写延迟缴纳房租的话每日万分之5还是多少的违约金,怎么算违约金也只有几千块钱,根本要不到5万{:shocked:} ----- 你这种拿押金抵的明显沟通过程要留证据,搬离时要写结清证明,不然就容易扯皮。只有看你们有没有其他证据了,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搬离时已经把债务处理完了,才能洗脱恶意注销。 上诉只有十五天时间,不着专业律师具体分析,来这里问耽搁时间,无中生有的昏招 我正在强制执行中,楼上说的对,没有新证据的话二审估计也是你输,强制执行如果你名下确实没钱,没财产会被限高,如果有会被拍卖或失信人,还是很严重,感觉自己没啥希望赢尽量和对方协商少点钱了了 老湿人 发表于 2024-02-28 22:27
我正在强制执行中,楼上说的对,没有新证据的话二审估计也是你输,强制执行如果你名下确实没钱,没财产会被限高,如果有会被拍卖或失信人,还是很严重,感觉自己没啥希望赢尽量和对方协商少点钱了了
感谢老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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