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百斤 发表于 2024-2-20 14:28

“自作主张”的伤残和司法鉴定,保险公司可以不认



在发生人身伤害后,如果伤害程度比较严重,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例如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的鉴定标准一般是《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雇主责任险或者团体意外险的鉴定标准多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俗称工伤鉴定标准。【图片】但是受害人可以随意委托鉴定机构去鉴定吗?是否需要征求保险公司的同意?以上情况容易被忽略,也是常见的拒赔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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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概览出险原因:交通事故争议焦点:保险公司不认可受害人单方委托作出的伤残鉴定
02
      案件详情2020年甘肃W先生与C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C先生负全部责任。治疗完成后,W先生委托当地某人民医院进行伤残鉴定,鉴定为伤残9级。随后将C先生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诉至法院。保险公司认为该人民医院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系W先生诉前单方委托鉴定而形成,检材未经质证。故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法院予以准许。经重新鉴定后,W先生伤残等级确定为10级。
      法院观点交通事故受害人在起诉前单方委托鉴定而形成的鉴定意见书,因检材未经质证,在保险公司对鉴定意见书不认可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鉴定意见书不予采信并对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予以准许,符合法律规定。

      重新鉴定的某天鉴定所系双方当事人在具有法医学鉴定资质机构名册中通过摇号随机选定,检材经过质证,且鉴定过程中对W先生进行了法医学活体检验,不存在鉴定人无资格及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情形。综上,法院将某天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作为认定W先生伤残程度的依据。

思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修正)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鉴定申请的期间。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准许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定的,可以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人民法院在确定鉴定人后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书中应当载明鉴定事项、鉴定范围、鉴定目的和鉴定期限。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未经质证的材料,不得作为鉴定的根据。经人民法院准许,鉴定人可以调取证据、勘验物证和现场、询问当事人或者证人。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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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百斤 发表于 2024-2-2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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