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哥代理的一个小案子成了当地法院的普法教育材料
今天,志哥代理的一起无牌电动四轮车即俗称“老头乐”引发的交通事故在广汉市人民法院连山法庭当庭宣判。本来一个小案子,结果来了不少旁听群众,还有拍照的摄像的,派出所社区也来了,一问才知道这案子被当成当地法院的普法材料了。
说下案情吧:
一阿姨驾驶老头乐在连山镇把另一位骑车的阿姨(原告)撞伤了,撞人的下来说都是本地人,认识谁谁谁又是亲戚什么的,求伤者别报警,还写了个条子,内容是医疗费她来负责,原告同意了。结果治了几千块后,被告说没钱不给了……
然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几万块。因为没有责任认定书、且事发已久无法证明事发过程,所以判决原告也承担了一定的责任。
当地正觉得老头乐不上牌没保险不好管理,产生纠纷也多,趁机把本案当成普法教材,除了当众宣判以外,之后又到当地广场进行宣传,教育当地群众避免驾驶无证无牌或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注意出行交通安全、主动为车辆购买保险、出了交通事故要报警避免“私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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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上镜 6666666666 撞得还是凶哦 请客 张老师,在哪里可以学习呢? 怎么判的呢 666666666 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068.png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最后是咋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