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lldeeppool 发表于 2022-8-15 10:04

关于彭州事件,本该不应发生的悲剧。



事件是令人悲痛的,特别是娃娃,想起让人心痛。

但事件本身是否存在二个方面的问题
一、事发地的管理责任。
事发地所在的村乡是否尽到了防范管理责任,作为当地的人应该非常清楚此地是否存在自然灾害。
当存在人员聚集的时候,是否应作好防范管理,避免灾祸发生?
二、游玩的大人们的野外常识。
类似的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二次发生了,诸如在干枯河道,山体夹沟处等存在潜在自然灾害如放堤,山洪等地方露营发生灾情的。
这是基本的野外游玩常识啊,“看到别个在耍我也敢耍”的这种想法外出游玩还是要多注意。


生命可畏,自然可畏,希望以后再也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二手牡丹 发表于 2022-8-15 10:09

银行就开在那里,然后也没有任何标识没有任何人管理说不能抢……

王大哥 发表于 2022-8-15 10:11

是福不是祸,一切都是必然

atom198212 发表于 2022-8-15 10:11

大哥看新闻不看完整的啊?提前一小时就有人用喇叭喊了的得嘛!

听我说谢谢你 发表于 2022-8-15 10:12

怪游客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了哈

二手烟锅巴 发表于 2022-8-15 10:12

每个地方那么多小河流,天气那么热,完全阻止不了插水洗澡的,的,规划了玩水的地方比如都江堰虹口这些集中管理,但是每条人流量特别大的河流,不管是规划了的景区,还是网红没规划的景区,在上游安一个好一点的摄像头在村上值班,应该可以「我记得海康大华还可以专门的遇到火灾,河流异常的情况报警到手机」,有准确的的事实,在劝导的时候,说上面涨水了,快跑,绝大部分还是要听招呼的,如果只是说不准下河,赶紧上岸,大多数还以为你是不准他插水,本来现在社会就有种不相信zf话的事实

大丰开茶坊的安Q 发表于 2022-8-15 10:13

事发地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对自驾游客进行管理。
成年人有游泳的权利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责任。

杜绝泡妞 发表于 2022-8-15 10:14

这个我清楚哈,小鱼洞河谷,本来书记带头镇守监控,村干部,,党员守河谷,我亲自和他们守过一下午,确实是拿着扩音器在河道边喊哈。这个来的太突然,没得办法的哈

成都胖哥 发表于 2022-8-15 10:14

前面红灯亮了,你非要冲,出了事,怪哪个喃……………

廖哥 发表于 2022-8-15 10:16

每年河里江里堰塘里淹死人无数,有网网有警告牌也阻挡不了某些人向往的心,这个话题暂时无解哈
页: [1] 2 3 4 5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彭州事件,本该不应发生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