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德娃在跳舞
发表于 2021-11-20 22:49
楼主勇气可嘉,点赞
bzx8086
发表于 2021-11-21 01:25
可惜没抓住,感觉如果我在的话,应该能抓住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007.png
会上网的农民
发表于 2021-11-21 01:34
给楼主点赞,现在敢于站出来的人不多了https://app.52ch.net/public/emotion/face_068.png
royi
发表于 2021-11-21 02:00
楼主,你这是在积德,好样的,造福子孙
胡闹祥祥
发表于 2021-11-22 12:40
给楼主点赞
asdf0033
发表于 2021-11-22 16:00
龍二哥 发表于 2021-11-20 06:56
居然拿扫把,你是怎么想到的。是我应该拿家里带锁的铁链直接锁电瓶车上等警察抓一个就行了。 ...
顺手拿的刚好扫把在门口哈
吴之海旋
发表于 2021-11-22 17:42
必须给楼主点赞
吴之海旋
发表于 2021-11-22 17:45
刚刚搜了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强奸未遂犯,可以比照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默默、
发表于 2021-11-22 20:11
这种事情真的要有人站出来,现在大多数人都太冷漠了。
给楼主点赞
kamui001
发表于 2021-11-23 09:44
这个强奸情节太恶劣了,必须逮到没收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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