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务公告】针对个人编辑原帖删除了内容的处理办法意见征求稿
各位同学:针对原帖被发布人编辑为“11111”、“123456”、“……”、“没有了”等明显表达了放弃帖子继续展示意愿的,拟做移动到【旧贴备份】区,不予以对外展示、不能被再次编辑,现征求大家意见,请投票。
请仔细阅读选项,按照个人真实意愿进行投票。
此!
跳蚤市场就不能标题 关键要找得到才行,不能看留着干嘛 对的,影响浏览效果, 你字小,你说了算············· 已阅 蔡律已经将曾经的9527按地上摩擦100次了。 来个黑名单功能完全屏蔽的投票嘛 直接删除了不是更好………还留备份区爪子………反正自己由看不见,你看到又没意思………… 既然没有人投反对票,即日起我们就开始实施了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