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理想
发表于 2020-7-14 10:17
leohead 发表于 2020-7-14 10:16
他就是无聊,然后自我感觉良好
如果是去免费给大家科普下法律知识呢还是不错的,如果是去为了找业务的话就不好说得!
hybling
发表于 2020-7-15 07:50
没有理想 发表于 2020-07-14 10:17
如果是去免费给大家科普下法律知识呢还是不错的,如果是去为了找业务的话就不好说得!
免费?想多了吧。菜大状,开口闭口就是律师付出的是知识和时间,这些需要付费的。
想起就老火
发表于 2020-7-15 11:12
/咸蛋超人。 发表于 2020-07-13 22:45
菜大狀已经在路上,不堵车的情况下几年就到!
开着事故车出发了
isfox2011
发表于 2021-7-15 09:43
https://appimg.52ch.net/pic/20210715/1626313424833395_981.jpg
菜狗咬过的洋芋
发表于 2021-7-16 09:26
解释权归菜老师 ,别人骂人,那叫素质低,菜老师骂人,那不叫骂人,如果你不服,那叫认识不足。
有人因为法律素质低经常开黄腔成了全所人的笑柄,菜老师怎么看
法律人猪丫丫
发表于 2021-7-16 13:28
鉴定完毕
CCDR
发表于 2021-7-17 14:42
由于你是匿名暴民所以没有你的地址 没办法给你发律师函
以后发帖要加你地址和身份证号码哈
菜狗咬过的洋芋
发表于 2021-7-17 15:42
betal 发表于 2020-7-13 21:56
就这个问题 ,也不值得发帖 , 你直接把他踢了就是 , 因为你的地盘你做主 ! ...
发帖没用,这种菜狗装做心里没点逼数,也只能呵呵了,
lxr32923793
发表于 2021-7-17 23:36
真相了
CCDR
发表于 2021-8-2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