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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3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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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四川省成都市 电信
我想说的是三不一没有是05年就有的东西,人伤理赔,特别涉及诉讼的是案例参考时效仅仅三年,而且还要看最近司法解释有没有变化,还有四川现在死亡赔偿是73万,随时而来的人伤理赔问题越来越多。最关键一点,人伤理赔里面损失计算是参考民法,道法,精神损失条例还有合同法,保险法是很末端的法律,有高等级法律条款有冲突,直接就被覆盖了。一般看的保险法和保险条款,仅仅有一般普及作用,也就是没有什么卵用。最近几年无线上网方便,司机可以看条款,伤者也能很方便的看条款,不存在大家知道的差好多,如果遇到伤者骨折能评残,那么律师就会像疯狗一样的给伤者普及各种门路,因为这种诉讼,输的肯定是保险公司和车主一方。有个问题就是,遇到事情要先拿出保险,看下具体哪儿承保的,因为诉讼是要具体到承保机构,如果遇到电销和网销,那就需要起诉他们电子商务部或者电销中心,保单上的承保章不代表业务归属和承保机构,如果人到了异地,保单掉了,登报后,也可以在当地打保单。最快到下半年,保单承保章就是直接印在保单上,最近几年都不能代表和某保险公司的具体机构订立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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