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证加名风险高 离婚后男方或人财两空

2015-1-23 12:11| 发布者: 吃喝小编编 |来自: 搜房成都二手房网

摘要: 《法说买房》案例:婚前男方给首付买房,并且在房产证上豪爽地加了女方名字,婚后男方也一直还按揭贷款。不料婚姻不顺,双方要离婚,这个房子咋处理?搜房特约律师李艳国(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告诫说,男方的房子或 ...

搜房网友吴先生(化名)称,他在婚前买了一套房,并给了首付款,然后还将女友的名字加在了房产证上。两人结婚后,吴先生一直偿还按揭贷款。令他伤心的是,他和妻子的婚姻最终破裂。他想咨询律师,房子会面临怎样的分割。

搜房特约律师李艳国(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因婚前已加女方名字,如果是按份共有的话,按照约定分割;如果是共同所有的话,因女方未出钱,女方可以分到该房屋的一半以下(约四成)的权利价值及婚后该房屋升值及偿还按揭部分的一半夫妻共同财产。

吴先生:现在房子的按揭贷款还没给完,这部分款项怎么分割呢?

搜房特约律师李艳国(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两种处理方式。一是房子拍卖,大家扣除按揭后分钱。二是房子归一方所有,拥有房子的一方向对方补钱,并继续偿还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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